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市藏医院创‘三甲’提质改造医疗器械及设备采购(gzfcg2022-6521)”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藏医院以及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二、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市藏医院内分泌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gzfcg2022-8805)”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藏医院以及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三、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市藏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及数据网络安全综合管理项目采购(gzfcg2023-15397)”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藏医院以及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四、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市自然资源局昌都市城市三维建筑模型采集与演示系统(二期)项目(gzfcg2022-10098)”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自然资源局以及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五、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执采“市自然资源局昌都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监管平台(gzfcg2023-13876)”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自然资源局以及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六、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执采“市生态环境局昌都市‘智慧生态’工程(gzfcg2023-13959)”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市生态环境局以及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七、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昌都市融媒体中心报纸采编系统硬件基础支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gzfcg2022-8742)”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融媒体中心以及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八、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采“昌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实验室改造项目(gzfcg2023-14611)”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九、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采“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品制作项目采购(gzfcg2022-10181)”项目时,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市医疗保障局以及代理机构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十、昌都市恒科领实业有限公司、昌都泰合永峰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凯丰生鲜贸易有限公司在参加“昌都市第一小学2022年度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三标段(gzfcg2022-7187-003)”项目时,3家公司标书均由成都众益鑫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制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上述行为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