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jzd—afxz—gp—20234830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被投诉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长兴国际大厦11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航天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581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多处存在前后要求不一致,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未及时补疑或更正,且在质疑环节未回复招标文件“关于强制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报告”的问题。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所投教师云终端和学生云终端前后型号不一致,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质疑环节未回复此问题。投诉事项3: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质疑环节未明确回复招标文件“国产化服务器所涉及的节能证书及参数满足情况”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的部分事项、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评审意见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质疑答复事项,限期改正。
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的问题另案处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13日